申请时间:


【资料图】

开始时间:2023年7月3日

结束时间:2023年7月10日

申请材料:

(一)高层次人才、区委、区政府批准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申请材料要求

1.《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(个人)》(附件1);

2.申请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、且当前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诚信承诺书(附件2);

3.申请人拥有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复印件;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(不满足学历或职称条件的,需提供上年度个税纳税清单);申请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;

4.所在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;

5.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
(二)重点企业人才、区重点新引进企业人才、创新型企业人才申请材料要求

1.企业前期需提交材料

(1)重点企业区重点新引进企业需提供:

①《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(企业)》(附件3);

②所在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2创新型企业需提供:

①《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(企业)》(附件3);

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;

③《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(企业)》中企业满足的条件需选填一项或多项,且需根据选填条件提交以下资料:

a.满足条件1的企业无需提交证明材料,以统计部门核准结果为准;

b.满足条件2的企业请提交: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;

c.满足条件3的企业请提交: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认定证明文件;

d.满足条件4的企业请提交: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博士后工作站、院士工作站等证书或相关认定证明文件;

e.满足条件5的企业请提交:独立法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证书或相关认定证明文件;

f.满足条件6的企业请提交:国家级、省部级重大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证书或相关认定证明文件。

2.企业材料审核通过后个人需提交申请材料

重点企业、区重点新引进企业、创新型企业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并确定可承租套数后,需向受理责任部门提交个人申请材料:

(1)《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(个人)》(附件1);

(2)申请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、且当前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诚信承诺书(附件2);

(3)申请人拥有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复印件;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(不满足学历或职称条件的,需提供上年度个税纳税清单);

(4)申请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。

申请人所在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,统一收集整理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至受理责任部门。企业应当对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,申请人提供原件交由企业负责人核对,审核属实的,企业应当加盖公章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。

(三)港澳台青年人才申请材料要求

1.《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(港澳台青年)》(附件4);

2.申请人港澳台身份证明材料: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广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,未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提供承诺半年内申领的承诺书(附件5)。申请人配偶及子女同时入住的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;

3.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及遵守内地法律法规,申请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、且当前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诚信承诺书(附件6);

4.申请人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,就业类申请人同时提供与公司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、在公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的记录,创业类申请人同时提供公司股权证明文件。

上述提交的复印件,须经申请人签名确认,并提供原件由双创基地核对。双创基地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收集并初审每一位申请人材料,情况属实的,加盖双创基地经营管理单位公章,汇总报天河区委统战部审核。

附件:

1.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(个人)

2.诚信承诺书(高层次人才、企业人才)

3.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(企业)

4.天河区人才公寓申请表(港澳台青年)

5.办理居住证承诺书

6.诚信承诺书(港澳台青年)

附件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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